关于举办东华理工大学2024年(第九届)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4-28   动态浏览次数:82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学院、全体博士研究生:

  为积极引导我校博士研究生深入开展学术交流与探讨,提高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勤于思考、敢于拼搏的良好学术氛围,且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次,并取得合格。本学期定于5月为学术报告月,各学院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承办第届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二、活动对象

一般为20212022级博士研究生。

三、实施过程

1、报告申请人将《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交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并留存(具体报名时间、报告地点由各学院自行通知)。各学院根据报告内容、申请人数等进行分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

2、各学院于58日前将《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实施计划》(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审核。

3、各学院在报告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成绩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汇报PPT及学术报告汇报稿电子版学院留存备查

上述所需报送纸质版的材料,请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王炜路OA邮箱(200660028@ecut.edu.cn

四、注意事项

1、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

2、报告人需提前准备汇报PPT及汇报稿(评委专家一人一份)。报告人需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专家评委实行导师回避制。

3、每位报告人陈述时间2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时间10分钟

4、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出最终排序结果。

5、报告会评审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5%10%15%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建议在报告会开始前务必向评委及学生强调。

6、报告会结束后,请一位专家评委老师进行总体点评。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doc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实施计划.doc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成绩登记表.xls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