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具体要求,待“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录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当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其中,国防科工局所属高校补偿计划为70人;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三)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五)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按各学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
2.《东华理工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成绩单应能够反映专业排名情况;
4.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5.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6.《东华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政审表》(提前下载,由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
7.推免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8.两份专家推荐书(仅直博生)。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按编号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并按各学院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交至相关学院。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交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综合考核及录取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主要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时间和具体安排由学院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一)材料审核
各学院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入围名单和面试安排以各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入围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并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逾期未确认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我校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专业面试、专业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180分。其中,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满分5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108分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员与考生不存在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通过随机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组织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按照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评分记录等材料由学院汇总并提交研究生院。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由学院对照考生提交的《政审表》,对其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等进行材料审核;
2.在综合考核过程中,由考核小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素质;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对有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审查,函调材料须由考生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四)拟录取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收,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研究生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报江西省教育厅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或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拟录取考生须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提交至相关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学制和住宿
(一)学费
1.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2027年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可能调整,最终以江西省有关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为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体育、会计1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8000元/生·学年。
2.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10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15000元/生·学年。
(二)学制
1.硕士研究生学制:除法律(法学)学制为2年外,其他均为3年。
2.直博生学制:5年。
(三)住宿
研究生住宿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为1000元/生·学年,使用空调的宿舍需按规定缴纳空调管理费。
六、奖助学金体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其中学业奖学金全覆盖。另外,入选“铸核计划”、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校级专项助学金(奖助学金体系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1-83897855)。
七、举报电话与邮箱
举报电话:0791-83897967;电子邮箱:dhlgdxyzb@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如报名参加,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我校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看,请有意报考者与学院及导师及时取得联系。
(四)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联系电话:0791-83898509;联系人:王老师。
九、附则
本办法由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推免工作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x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docx
附件4:东华理工大学2027年推免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5:专家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