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论文答辩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须采用现场方式答辩。
二、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必须在11月21日之前完成硕士、博士答辩,并按照“四、答辩材料提交”于11月23日前提交答辩材料。
三、答辩要求
(一)答辩程序等详见研究生手册《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工作细则》《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为保证公正公平,答辩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相关材料保存工作。请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主要包括委员职称、单位、导师资格等。
(二)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相关研究生导师必须回避,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由教师担任;
(三)各培养单位须提前张贴答辩海报,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公告,务必按照公告模板,在培养单位网站公开发布,并按规定提前张贴答辩海报。
(四)涉密论文答辩(不包括涉内部事项论文)必须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执行,涉密论文答辩必须做好整个环节的保密,参与答辩人员必须是涉密人员。
四、答辩材料提交
(一)答辩前,需要将答辩安排录入研究生系统,经研究生院线上审核后,可到研究生院210办公室领取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表决票和答辩决议书。
(二)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答辩秘书在11月21日前将答辩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秘书老师11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外审和答辩成绩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系统默认的硕士答辩时间间隔为30分钟,博士答辩时间间隔为60分钟;
(二)若答辩安排有变动,请及时在系统进行更新;
(三)答辩决议书的填写,务必参照“答辩决议书及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相关事项。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