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2-14   动态浏览次数:142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增强广大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江西省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双十佳”: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 双十佳”: 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只能在“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实践之星”之中选择申报一种。曾获得省研究生“双十佳”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得参与申报。曾获得省研究生“ 双十佳”评选“提名奖”的可申报参与“双十佳”评选,但不参与“提名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观正确,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无违校规校纪、学术不端和课程不及格情况。

(二)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具有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开展学术研究或科学试验,踊跃参加创新创业、 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等活动。在校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各类重要的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具备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集体荣誉感强,深受老师和同学喜爱。

三、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推荐名额分配表》,东华理工大学共可以推荐2名博士研究生参加博士研究生“双十佳”评选,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各1名;推选4名硕士研究生参加硕士研究生“双十佳”评选,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各2名。

各高校汇总推荐后省教育厅再次进行评审,最终全省推选20名省级博士研究生“双十佳”,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各10名;推选20名省级硕士研究生“双十佳”,其中“十佳学术之星”、“十佳实践之星”各10名。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院负责我校研究生“双十佳”推荐候选人的评选认定工作。各学院组织动员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一)学院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填写 《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组织院内评选推荐工作,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院。

(二) 研究生院评选认定

1.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选、复选及答辩指导。

2.公示。确定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参加组织的全省统一遴选。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研究生“双十佳”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申报工作作为进一步繁荣研究生学术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创新氛围、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在用好宣传栏等传统媒介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使评选活动人人知晓,激发广大研究生的参与热情。

3.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各学院要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综合素质优、学术科研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显的研究生评选出来,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推荐学院负责把关。

请各学院于310日前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①《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用于参评的学术成果、竞赛获奖及专利注册等成果获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 2023410日);②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及近期生活照1张;③《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推荐汇总表》(附件2)。材料①②纸质稿需要一式5份,材料③纸质稿一份(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软件楼318室),以上材料电子版按学院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管理科OA邮箱 yjsyglk@ecut.edu.cn

联系人:王炜路,电话:0791-83897855

附件:1.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

2.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推荐汇总表

附件1-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申报表.docx

附件2-江西省研究生“双十佳”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