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第三十九届)硕士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4-18   动态浏览次数:5156

各学院: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取得合格。本学期定于5月为学术报告月,各学院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承办第三十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完成文献综述培养环节基础上的硕士研究生。从未公开作过学术报告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直接参加每年5月举办的毕业前的最后一次学术报告会。

二、报告内容

  本人在读研期间所获得的新观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等内容。

三、实施过程

1报告申请人将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交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并留存(具体报名时间、报告地点由各学院自行通知)。各学院根据报告内容、申请人数等进行分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

2、各学院58日将《实施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审核

3各学院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研究生院管理科审核

4、获奖人员需将报告内容整理成word版论文稿,相关格式参考《优秀论文集•格式模板》(附件4)。在报告会举办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论文电子稿上传新研究生系统“学术报告应用东华理工”模块

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200660028@ecut.edu.cn

四、注意事项

1、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

2、报告人须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报告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3分钟。

3、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出最终排序结果

4、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建议在报告会开始前务必向评委及学生强调

5、每场报告会结束后,请一位评委老师进行点评。

五、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研究生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创新项目结题申请,学术报告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结题答辩。答辩由3名评委(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组成,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一)可申报结题答辩对象

原则上校级创新项目1年内结题,省级创新项目2年内结题。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答辩。

(二)创新项目结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2、有正式出版的论文(仅录用通知,可做结题登记但不予经费报账发表的论文必须带创新项目的编号

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题材料

(三)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或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官网下载中心-学工-研究生创新项目用表)下载相关表格

2、正式出版论文复印件一份(录用通知)纸质材料

3、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

请各学院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创新项目结题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200660028@ecut.edu.cn研究生统一审批同意结题后,由学生本人(或他人代领)到软件楼318办公室领取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3418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doc

附件2:实施计划表.doc

附件3:成绩登记表.xls

附件4:优秀论文集•格式模板.doc

附件5: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