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为荆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中共荆门市委决定,2017年面向全国全日制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引进一批高学历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引对象。
1.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一类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含应届、往届毕业生)。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专业放宽到全国全日制大学。现已在荆门市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纳入招引范围。
2.县市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含应届、往届毕业生)。现已在荆门市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纳入招引范围。
3.企业:面向全国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2〕9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除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单位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需求
全市2017年计划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共计308名,专业主要包括经济金融及管理类、城市规划建设类、工程技术类、农学类、医学类、师范类等。具体岗位及专业需求见附件。
三、政策待遇
1.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聘用后直接进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人员工资待遇。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安排在荆门地区内调动的除外)。
2.事业单位招引的硕士享受聘用单位副科职干部工资职务待遇,博士享受聘用单位正科职干部工资职务待遇。学校招引的硕博人才,试用期内享受专技11级岗位待遇,博士研究生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专技10级岗位待遇。医院、企业招引的硕博人才,相关待遇以发布公告为准。
3.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的硕博人才,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2万元安家费。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安家费参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由聘用单位落实。医院、企业聘用的,安家费自主决定。
4.参照《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有关标准,由招引单位同级财政对招引的博士研究生发放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连续发放三年。
四、引进的程序及方法
(一)查询岗位
拟引进人才308名(其中,事业单位246名,企业62名)。详见《荆门市2017年从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荆门党建网、荆门人事考试网、荆门人才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17年4月24日22:00。报名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荆门党建网报名。报名时认真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专业水平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所需的《荆门市2017年从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可从荆门党建网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在网上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于4月10日8:00至24日22:00期间登陆荆门党建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引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水平测试或聘用资格。
(四)水平测试
2017年5月8日至15日,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采取与岗位特征相匹配的专业考评办法,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每个岗位择优确定1-3名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企业每个岗位择优确定1名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各岗位专业水平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专业水平测试时需提供:(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电子照片相同的照片2张。
(五)考察
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考察工作。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事业单位岗位择优确定1名、企业岗位考察对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对象信息在荆门党建网、荆门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门党建网或荆门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告。
2.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3.本次招引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荆门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24-2372010。
附件:
1.荆门市2017年从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2.荆门市2017年从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荆门市招硕引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