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5-23   动态浏览次数:1498

为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不断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规定》,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对象:2023届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人数的8%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及警告(含)以上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均在80分(含)以上;在读期间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名列前40%

3、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读研期间应至少获得二等以上(含)学业奖学金一次,或被评为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4、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者优先,有违反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者不得参评。

6、同等条件下,毕业后到基层、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等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毕业生在61017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本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请各位辅导员老师617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稿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yjsyglk@ecut.edu.cn邮箱。

1)《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纸质稿);

2)《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年级考评登记表》(纸质稿);

3)满足参评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纸质稿):含论文外审评阅意见表、答辩决议书、六级成绩单、学位英语成绩证明(成绩单)、研三期间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公开发表论文需含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外文检索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研一、研二期间业绩材料以当年评选奖学金时认定的材料为准,无需重复提交支撑材料;

4)《附件3: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业绩材料汇总表》(电子稿)。

2、研究生院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评审后予以公示,并确定最终名单。

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年级考评登记表.docx

附件3: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业绩汇总.xls 

 

 研究生院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