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取得合格。本学期定于11月为学术报告月,各学院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承办第四十二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完成文献综述培养环节基础上的硕士研究生。从未公开作过学术报告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直接参加每年5月举办的毕业前的最后一次学术报告会。
二、报告内容
本人在读研期间所获得的新观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等内容。
三、实施过程
1.报告申请人将《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交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并留存(具体报名时间、报告地点由各学院自行通知)。各学院根据报告内容、申请人数等进行分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
2.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将《实施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思政政治教育科审核。
3.各学院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思政政治教育科审核。
4.获奖人员需将报告内容整理成word版论文稿,相关格式参考《优秀论文集•格式模板》(附件4),论文电子稿学院留存备查。
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
四、注意事项
1.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
2.报告人须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报告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3分钟。
3.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出最终排序结果。
4.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建议在报告会开始前务必向评委及学生强调。
5.每场报告会结束后,请一位评委老师进行点评。
五、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研究生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创新项目结题申请,学术报告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结题答辩。答辩由3名评委(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组成,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一)可申报结题答辩时限
原则上校级创新项目1年内结题,省级创新项目2年内结题。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答辩。
(二)创新项目结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2.有正式出版的论文(仅有录用通知,可做结题登记但不予经费报账),且发表的论文必须带有创新项目的编号。
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题材料。
(三)创新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或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官网下载中心-学工-研究生创新项目用表)下载相关表格。
2.正式出版论文复印件一份(或录用通知),纸质材料。
3.《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
请各学院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创新项目结题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研究生院统一审批同意结题后,学院到软件楼318办公室统一领取本学院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doc
附件2:实施计划表.doc
附件3:成绩登记表.xls
附件4:优秀论文集·格式模板.doc
附件5: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