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研究生字〔2024〕41号)。评选将依据申请人各方面综合表现予以认定。
二、申请注意事项
“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不可同时申请。申请“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均需在参评年度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含)以上。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需在在研究生素质拓展联合会、研究生会等校级研究生组织,或班级、党团等院级学团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
三、材料上交时间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相关表格,并在12月4日之前报送申请材料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1.个人对照评选条件,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申请“优秀研究生”的同学,请将附件1《优秀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稿)和附件2《优秀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3.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请将附件3《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稿)和附件4《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培养单位研究生评优评先初评工作。评选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导师、任课教师、申请人所在班级的意见,分别评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初选名单,并公示3天。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11日之前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将初选名单相关材料(附件1-4)纸质稿(签字盖章)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稿发送王炜路OA邮箱。
评优附件2024.zip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