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华理工大学2025年(第四十三届)硕士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5-04-27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取得合格。本学期定于5月为学术报告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承办第四十三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完成文献综述培养环节基础上的硕士研究生。从未公开作过学术报告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直接参加每年5月举办的毕业前的最后一次学术报告会。

    二、报告内容

    本人在读研期间所获得的新观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等内容。

    三、实施过程

    1报告申请人将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交专业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并留存(具体报名时间、报告地点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报告内容、申请人数等进行分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

 2、研究生培养单位59日将《实施计划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审核

 3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报告会举办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稿报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审核

 4、获奖人员需将报告内容整理成word版论文稿,相关格式参考优秀论文集•格式模板》(附件4),论文电子稿研究生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200660028@ecut.edu.cn

    四、注意事项

 1、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

 2、报告人须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报告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3分钟。

 3、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出最终排序结果

 4、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建议在报告会开始前务必向评委及学生强调

 5、每场报告会结束后,请一位评委老师进行点评。

    五、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研究生应提前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创新项目结题申请,学术报告结束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结题答辩。答辩由3名评委(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组成,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一)可申报结题答辩对象

    原则上创新项目2年内结题。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答辩。

   (二)创新项目结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2、有正式出版的论文(仅录用通知,可做结题登记但不予经费报账发表的论文必须带创新项目的编号

    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题材料

   (三)项目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或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官网下载中心-学工-研究生创新项目用表)下载相关表格

2、正式出版论文复印件一份(录用通知)纸质材料

3、《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纸质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加盖公章)。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告会举办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创新项目结题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200660028@ecut.edu.cn研究生统一审批同意结题后,由学生本人(或他人代领)到软件楼318办公室领取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和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第四十三届硕士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会审批表.doc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第四十三届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会实施计划.doc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第四十三届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会成绩登记表.xls

附件4:优秀论文集·电子稿格式.doc

附件5: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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