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和《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21年9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认真阅读《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附件2),具体填写方式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附件3),同时附上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上述材料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交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初审工作。
各学院可参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评审,也可在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评审管理办法。各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全面评审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确定最终名单。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docx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doc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