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四届“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04-12   动态浏览次数:115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深入推进资助育人,争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办好我省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34月至7

三、活动形式

征文比赛

四、参赛对象

接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全体研究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如研究生辅导员等)。

五、活动内容

1.受助学生可以第一人称撰写和记录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的成长经历,也可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亲身经历或身边的感人助学故事。作品须紧扣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自强自立这一“资助育人”主线,展现国家资助政策实施以来的良好成效,表达对党和政府情系民生的感恩之心和争创一流的奋进之志。感情真挚,内容真实、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题目不限,体裁不限,字数在2000字以内。

2.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应爱国爱党、学习勤奋、生活俭朴;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受助学生必须诚实守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教师须热爱教育事业,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资助工作,无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十不准”等行为。

3.作品统一命名为“单位(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专业-姓名-题目(学生)”,文章结尾处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指导老师等。所提供信息须真实准确。

六、评审及奖项设定

征文评审分为学校评审、省教育厅评审两个阶段。

1.校级奖项设置:

1)学生组作品奖项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主体为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教师组作品奖项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主体为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组织奖3名,向组织动员得力、提交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

2.省级奖项设置:获校级奖项等优秀作品可推荐至省级评审,有机会获得省级奖项及荣誉证书。

七、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且内容真实,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即视为作者同意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4.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八、比赛作品提交时间及地点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填写《江西省第四届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加学院公章。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65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交至软件楼318室研究生管理科,同时将初审合格的作品word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管理科邮箱dhlgdxyjsy@ecut.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注明征文+学院

附件:江西省第四届“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作品汇总表.docx

征文-格式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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