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励志讲堂”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23〕162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在2025年1月前,至少举办一次研究生“励志讲堂”,具体如下:
一、报告对象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
二、报告内容
讲座选题应具有励志性、代表性,讲座应服务于教学和科研,有助于提高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水平。
三、实施过程
1.学院在每场讲座举办前一周,将《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励志讲堂”讲座申请表》(附件1)和讲座策划书纸质稿和电子稿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与政治教育科报备审核。
2.承办学院应在讲座结束后两周内,把讲座讲稿(或PPT演示稿)、活动图片、音像资料、新闻宣传等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想与政治教育科。
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王炜路OA邮箱(200660028@ecut.edu.cn)。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应建立包括杰出校友、优秀学生、校外知名励志人物等在内的励志讲堂专家库,有目标、有规划地开展讲座活动。
2.承办学院在履行相关宣传报备手续后应在学校指定的宣传栏和校园媒体(在校园网上发布“讲座信息”,在校园内张贴讲座通知等)上做相应的通知与前期宣传。
3.主讲人邀请应在前期讲座准备的同时进行。讲座举办者应根据讲座内容,邀请有关校领导、院领导、专家和相关专业的学生参加。
4.每次讲座的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应安排在课余时间或双休日。
5.学院需安排考上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的学生做一次励志讲堂报告。
6.学院如果上学期已经安排过两场“励志讲堂”活动,本学期可以申请免做。
7.将根据本学院讲座质量和数量,纳入学院年终考核加分项。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励志讲堂”讲座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7日